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我校承办的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启动会于7月11日—12日在青岛市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科技司司长苏钢强,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局长于淑芳,校长欧阳兵等出席会议。
来自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辽宁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以及我校的领导、专家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李大宁在讲话中指出,系统开展中医药古籍保护与抢救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中医药文献承载着中医的基因和血脉,加强中医药古籍研究与利用,是保持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需求,是中医药继承和创新的需求,是研究中医药发展客观规律的需求。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必须贯彻国务院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方针。中医药古籍的保护整理,要做到规范标准,要做成一流的传世作品。在利用方面,要面向整个行业需求,为中医药各专业提供权威的信息平台。能力建设方面,不仅要有现代化的硬件,还要建立研究方向稳定的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形成一支好的学术队伍,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提高服务能力,真正体现中医药古籍的基础性、不可替代性,切实把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做成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式工程。
校科技处、中医文献研究所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会议。
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推进中医学术传承与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全国中医医史文献、图书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专家反复论证,多方协调和沟通,获得中央财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4000万元,先行支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陕西、河南、辽宁、四川9个省市有独立建制、前期有较好中医药古籍整理工作基础的中医文献研究机构组织专家队伍,开展400种重要中医药古籍的整理研究与出版工作。本项目是自1982-1986年卫生部组织一、二批重要中医古籍整理出版工作以来,又一次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大规模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工程。